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小餐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望谟县蒲兰羊汤锅店(个体工商户)
联系人
蒲忠杰
联系电话
18285923098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望谟县王母街道天马城旁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