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饮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含酒类)。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普定县黔来香餐馆
联系人
夏伟
联系电话
18334038185
店铺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普定县白岩镇韭黄村3-01号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