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牛肉粉、火锅、炒菜;销售卷烟、饮料及酒类。)
店铺名称
金沙县明珠广场酒楼(个体工商户)
联系人
李加群
联系电话
18386050024
店铺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金沙县新化乡新龙村二组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