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小餐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店铺名称
剑河县金府留一手特色烤鱼店
联系人
杨通美
联系电话
18685700421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城西社区霞光小区金府5栋5-2号门面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