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早餐、小吃服务、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卷烟(雪茄烟)、酒类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店铺名称
黔西县素朴聂家猪脚粉馆
联系人
聂世会
联系电话
18685779515
店铺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素朴镇素兴大道派出所旁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