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小餐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店铺名称
从江县廖忠凋小吃店
联系人
廖忠凋
联系电话
18744822047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从江县丙妹镇宰略村一组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