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大方县艳羊天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联系人
余琳
联系电话
18748585188
店铺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顺德街道龙昌社区九驿龙廷S2-1-28号门面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