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小型餐馆、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酒类(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施秉县锅香一条街餐馆
联系人
吴艳红
联系电话
18868649825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贵州省施秉县城关镇两江路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