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小吃服务;酒类、饮料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安龙县陈付祥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联系人
陈付祥
联系电话
18885908532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德卧镇邮政局下方100米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