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小吃服务、水果、酒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烟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普定县华根小吃店
联系人
余可雄
联系电话
18908534776
店铺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补郎乡补郎村阿凉中路48号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