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店铺名称
安顺开发区嘉蓝酒吧
联系人
黄定旭
联系电话
18934431678
店铺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贵州省安顺市开发区西航街道千禧商业街101-6号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