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大方县陈江川餐饮店
联系人
陈江川
联系电话
19391097319
店铺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红旗街道西北社区佳鑫E2栋坡底-10号门面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