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小吃、预包装食品、酒类、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施秉县肖琴香小吃店
联系人
肖琴香
联系电话
19957459218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贵州省施秉县城关镇小桥口阳光水岸12栋1层8号门面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